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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重点专科薄弱学科 建设和省级中医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3 10:13:36 来源:省疾控12320 访问量: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任务的通知》(甘财绩〔201720号)要求,对相关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2017年下达的14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附件1)、24个薄弱学科建设项目(附件2),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16180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中医药发展专项的通知》(甘财社〔201760号)中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目标设定、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效果等。请各地按照当年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做好自评工作。 
二、评价方式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绩效评价的方式进行。省卫生计生委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组(见附件3),对各地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第三方评价机构(兰州大学中国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赴各市(州)对所辖县(市、区)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配合完成市(州)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访谈座谈和综合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 
三、工作要求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报省财政厅作为下达2018年度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州)、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要及时组织,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数据收集和报告要自下而上,确保数据真实、完整;要安排专人配合第三方评价机构人员(见附件4)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评价。 
四、时间安排
为加快工作进度,本通知同时抄送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财政局。各市()、县(市、区)要在315日前完成本级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填写和自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佐证材料(纸质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316日至23日,第三方评价组赴各市(州)审核汇总数据、收集资料;省级工作指导组同期赴工作进展较慢和问题较多的市(州)进行现场督导。324日至29日,完成省级绩效评价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第三方评价机构人员在市(州)工作期间食宿费用自行负担。如市州统一安排工作餐,按规定标准结算伙食费。 
(二)请各市(州)将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314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审计督导处。
(三)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 
审计督导处  马玉梅,联系电话0931-4818104 
医政处  潘瑾,联系电话0931-4818089 
省中医药局  郭泰,联系电话0931-4818529
 
1.2017年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
2.2017年急需关键薄弱学科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名单 
3.省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4.兰州大学中国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课题组成员名单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312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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