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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中期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1 10:11:42 来源:爱卫办 访问量:
甘爱卫会发〔2018〕4号
各市州爱卫会、甘肃矿区爱卫会,兰州新区卫生和食药监局,省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爱卫办〔2018〕5号)要求,省爱卫会办公室制定了《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自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中期自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效果,总结工作经验,更好地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根据《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和《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甘政办发〔2015〕103号),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自查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自查对象
本次自查的主要对象是省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自查内容
2015年至2017年期间全省及各地组织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情况,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工作推进、取得成效等方面。
(一)组织管理。主要评估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部署、协调、动员和管理等情况
(二)工作推进。主要评估相关部门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三)取得成效。主要评估各地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进展和阶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四、自查方法
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州自查。各市州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和《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对各县市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评估。
(二)省级自评。省级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1号)和《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5〕2号)要求,组织进行全省《方案》实施情况自评。
(三)国家考评。在省级自评的基础上,全国爱卫办会同全国爱卫会成员单位组织考评组对各省(区、市)自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抽取部分市县开展现场核查。
1.综合评分。国家考评组根据省级自评估报告和相关数据、文献,对考评地区2015年底具体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2.现场核查。采取完全随机方法,每省抽取1个设区市、1个县、1个乡镇和1个行政村,通过听汇报、查资料、信息核查、现场查看等形式,逐级对自评结果进行验证。在被抽查的行政村随机抽取5户家庭,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五、时间安排
评估工作在2018年6月至11月开展。
2018年6月,完成评估工作启动和人员培训工作;
2018年7月,各市州完成自查,并于7月底前将自查报告(附件1)、自评评分表(附件2)和进展信息表(附件3)及有关资料报省爱卫办 
2018年8月,省爱卫会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市州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2018年9-10月,全国爱卫办对各省自查情况现场抽查。
2018年11月,全国爱卫办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评估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甘肃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举措,纳入年度工作内容,认真进行部署、落实,切实组织完成本次评估工作。
(二)规范自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合力做好自查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科学、规范地开展自评工作。要认真总结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同时找短板、查弱项,分析原因、精准施策,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顺利实施和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靠实工作责任。本次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和《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工作责任分工,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洁行动取得实效,经得起检查。
请省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请按照《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7月30日前将有关表格、会议通知(纪要)、文件、工作总结等资料报省爱卫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文华,联系电话(传真):0931-4818351
 
附件:1.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
中期评估级自评报告(编写大纲)
2.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
自查评分表
3.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
目标任务进展信息表
4.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
中期评估自查现场核查表
5.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居民满意度
调查表
6.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
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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