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爱国卫生 > 详情

关于进一步开展以灭蚊蝇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1 00:31:00 来源:爱卫办 访问量:

今年七月份以来,我省蚊蝇传播类疾病发病率显著上升,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为迅速掀起以防蚊蝇为主要内容的秋季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防控蚊蝇媒传染病,省爱卫会决定组织开展以“干干净净过中秋,健健康康迎国庆”为主题的爱国卫生专项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灭蚊蝇是防控流行病的关键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把灭蚊蝇防病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各街道、社区(村)、单位要层层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做到人人动手、全民参与。

各地要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灭蚊蝇和卫生防病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要加强与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灭蚊蝇防病活动。

二、层层靠实责任,做好防控措施。各级爱卫会要坚持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与化学消杀相结合、突击行动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环境治理和灭蚊蝇措施的落实。充分发动群众翻箱倒柜,填平洼地,疏通沟渠,清除各类积水和卫生死角,做到区不漏街、街不漏社区(村)、社区(村)不漏户,不留死角。对无法清除的大中型水体,采用抽水排放、投放灭蚊蚴缓释剂等办法控制蚊蝇虫孳生;对空置房、建筑工地、花卉苗圃、废品收购站、废弃旧厂房等重点隐患场所,要落实专门的灭蚊蝇防蚊蝇措施。在9-11月期间,要定期组织开展全民灭蚊蝇统一行动,有流行病的地区每周一次、其他地区每两周一次。成蚊蝇密度高的地区,要适当增加行动频次,有效控制成蚊蝇密度。

各地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灭效。要加强对承担任务的专业消杀队伍和物业管理公司消杀人员的技术培训,尽量选用高效、低毒且对蚊蝇虫敏感的药物,采取超低容量喷雾、滞留喷洒等方法快速杀灭成蚊蝇。同时,可结合当地实际,协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培训后,组成临时消杀队伍,切实加强消杀力度,切断流行性疾病传播途径。   

三、开展环境卫生整洁,消除病媒孳生。中秋国庆节前,各地要按照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原则,组织社区、村庄和督促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单位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同时,各地要结合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在城乡范围内广泛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定期开展秋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全面抓好单位、居民区、家庭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环境卫生,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实行严格的卫生管理。切实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重点清理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彻底清除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公路沿线、车站、集贸市场的垃圾,消除面源污染,促使全省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短期内有较大改观。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城乡供水水质安全监管,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在城乡大力推广卫生厕所,扎实推进城乡公厕、户厕改造建设,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逐步消除粪源污染。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倡导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并积极引导群众自觉爱护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花木,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要增添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公厕或移动式公厕等基本环卫设施,落实卫生保洁人员责任,加大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转力度,加强防疫消杀工作,防止因环境污染而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加强监测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爱卫会要组织协调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蚊蝇虫密度的监测,及时评价灭蚊蝇效果,做到科学灭害。要加强对街道、社区(村)、单位开展灭蚊蝇工作的检查督导,帮助指导基层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对不按统一规定开展活动,蚊蝇虫等主要病媒生物密度超过规定标准的要视情节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或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市州爱卫办要将灭蚊蝇防病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底报送省爱卫办。 

联系人:田文华,电话(传真):0931-4818351;电子邮箱:972118560@qq.com

 

                            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