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督查落实年”活动切实推动全委系统重大政策落实和工作作风转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00:13:00 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生局,委机关各处(室、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明查暗访督查年”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作落实年”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作风纪律建设,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现就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督查落实年”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责任感

(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各单位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召开党组会(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会等,及时学习传达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践行“五个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坚持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各级党组(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党支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委属各医疗单位要按期按程序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

(三)坚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坚决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重学术研讨轻理论学习的问题,不得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的会议,不得以行政命令代替组织决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按时缴纳党费,各单位要将党费缴纳作为党员干部考评的重要指标。

(四)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各级党组织和纪委要加强和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内设机构各处(科、室)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

二、加强纪律约束性

(五)严格考勤考核。干部职工休公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无故随意延长假期时间。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须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处室负责人请事假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请事假超过3天须向人事部门报备。对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长期不在岗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从根本上杜绝“吃空饷”的问题。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细化平时考核内容及方式方法,强化干部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将干部的思想品行、日常表现、作风养成、实际业绩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严肃工作纪律。召开各类会议参会人员须提前入场,对无故缺席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时间上网或手机玩游戏、聊天、购物、炒股、看电影、听音乐,严禁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严禁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单位食堂用餐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保持高度警惕,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七)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每位办事的群众和看病的患者,认真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和疑惑,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得出现“庸懒散拖”以及“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严禁在本行业所有办公场所和医疗卫生场所吸烟。

(八)提倡廉洁奉公。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收受礼品。严禁收受“红包”,严禁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严禁利用“农家乐”、“私房菜”等场所公款吃喝。不得违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不得违规发放福利。严格招投标程序,严禁暗箱操作。严禁公职人员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严禁借用婚丧喜庆名义借机敛财、大操大办。

三、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文件审批程序,精简各类文件简报,转发上级文件如没有提出新工作要求的,不印发纸质文件。从严控制各类会议、培训、仪式、论坛等活动,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各类会议现场布置从简,不摆放水果、鲜花,不悬挂欢迎标语。提倡无住宿会议,确需安排用餐的,原则上为自助餐。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严禁豪华铺张办会。严格评比表彰活动审批,不得以评比表彰名义发放资金、实物。

(十)严控公用经费开支。严格遵守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出差、接待,出差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严格按审批路线出行、严禁变相公款旅游。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私客公待。加强出国境审批和护照、港澳(台湾)通行证的使用管理,严禁持私人护照参加境外学术研讨等公务活动。提倡和推行无纸化办公,鼓励利用废旧纸张。加强办公用品统一购置和管理,由后勤服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采购,避免铺张浪费。

(十一)加强办公用房、公用车辆管理。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公用车辆有关制度,严禁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严禁公车私用,严格管理车辆使用和维护保养,法定节假日全部封存管理。严禁享受车补后市区内公务用车。

四、强化工作贯彻力

(十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甘肃“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导组督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等重要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我省卫生计生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10项重点任务、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省委常委会2017工作要点、省委一号文件、2017年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

(十三)靠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协调督促、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责任处室具体承办的职责分工体系,完善齐抓共管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工作台账、提出量化指标、明确办理时限,实行重点工作逐项挂号、销号,做到工作目标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十四)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各单位要把推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形成抓落实的倒逼机制。定期对本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度慢的,要加强督促指导。选择工作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查摆剖析,限期整改落实。

五、严格督查责任制

(十五)严肃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处(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发生问题的个人,除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十六)加强督查督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对全系统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月跟进、季督查、半年通报、全年总结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制度。半年和年底,各地、各单位要向委党组提交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十七)严格考核评估。将督查考核结果与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结合起来,作为重要依据。同时,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第三方参与并评估督查效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告知一批、约谈一批、通报一批、处分一批、追责一批。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