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按照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甘依法治省办发〔2014〕5号)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大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省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加快依法治省步伐,推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围绕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
紧密结合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大卫生观念。深入学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方面问题,开展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认真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鉴定胎儿等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三、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的宣传教育
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培育法律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分层次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纪守法、学法用法、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四、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平安医院建设为抓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学习宣传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规章,促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医院内部医患沟通组织建设。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完善医患沟通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建立医院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联系机制,形成化解医患矛盾的畅通渠道。要依法处置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加强与公、检、法的沟通联系与信息交流,运用调解等综合手段,防止和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依法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五、加强卫生计划生育基层规范执法工作
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监督,巩固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成果,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推进“诚信计生”,规范协议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严格落实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禁止违反执业许可从业、违反技术常规施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纳入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资源,把宣传载体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增强宣传效果,努力推动学习宣传不断深入,营造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薛景仁
联系电话:0931-4818762(兼传真)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