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法制函〔2015〕29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市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我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统筹安排,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卫生计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客观真实地总结普法工作取得的进展,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三、省卫生计生委将适时对部分市州卫生计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四、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于7月20日前将“六五”普法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马晶
电话(传真):0931-481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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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