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提高养老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指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要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全体人民公平获得。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也要求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快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式发展。
当前,我省人口老龄化状况加剧,老龄化速度加快,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发展快、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老人比例高等叠加特点。据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显示,2016年末我省家庭总户数为763万户,家庭户平均规模3.4人,其中有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占比高达37.15%,平均每3户家庭中就有1名65岁以上的老年人,保守推算,目前我省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80万人左右,是养老院和医养结合机构的重点服务对象,加之,老年阶段是人的一生中疾病的高发和爆发时期,这一严峻现实状况对我省医疗服务资源不足和人才短缺的现状提出了进一步挑战。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优质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现实需求,是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具体体现,是医养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更是建设健康甘肃、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医疗卫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卫生质量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屏障。提高养老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必须将提高养老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作为医养结合工作的核心工作,高度重视,抓紧抓好。
二、积极创新养老院医养结合服务方式方法
医养结合,养是基础,医是支撑,重在结合。各地医养结合工作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试点带动下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要在创新方式方法、优化机制模式和推进结合融合上下功夫、做文章。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优势和特点,结合不同区域、不同机构、不同主体,抓住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梳理整合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探索灵活多样、安全便捷、高效优质的为老服务模式。要将养老机构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通过健康宣传、健康普查、健康巡诊,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要发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点多面广服务便捷等优势,通过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医疗照护、康复护理等服务;要发挥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中医院等技术力量和诊疗特色,为养老机构老年人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提供中医康复保健、适宜技术指导;要把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医联体建设,通过托管服务等模式,将医疗服务引入养老机构,实现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慢病受管理、急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终末有尊严。
三、大力提高养老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
质量建设是医疗卫生服务的生命线。近期,省级医养结合专家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手册(试行)》,确定了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等,已下发试点地区和省级试点机构试行。各医养结合机构可参照制定适合本地本单位的服务规范、标准,加快医养结合机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程。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导医养结合机构按照诊疗规范和技术规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做到各项医疗服务有章可循。一要健全制度措施。制定符合机构实际的医疗管理、急救、突发应急预案和医疗质量检查等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和流程,健全查房、交接班、会诊、转诊、三查七对、药品登记发放、医疗垃圾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要加强药械管理。加强医疗药品、器械和设备设施的定期清理、维护和检测监测,确保医疗用品按期使用过期处理,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强化“三基”训练和人员培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综合服务水平。四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商业性推广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临床医疗、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医养结合机构开展针对老年人的药物和疗法的临床实验。
四、切实加强对养老院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
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形式多样,但无论是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还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诊所等,只要涉及医疗卫生服务,就是医疗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必须按照医疗机构标准加强监管,确保服务质量。一要严格审批许可。按照省民政厅、卫计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医养结合机构许可的政策宣讲,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优化审批程序,加强监管和指导,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人员、技术等管理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或予以取缔。同时明确服务对象以入住机构的老年人为主,重点保障入住老年人所需的必要医疗卫生服务。二要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医养结合机构按要求配置具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服务流程,明确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水平。三要强化督导检查。要按照省上《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任务,开展常态化巡查,认真分析问题和隐患原因,研究解决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非法行医行为发生。
加强养老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是医养结合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卫生计生部门落实为老服务职责的重要行动和关键环节,必须纳入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与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从健全制度措施,规范服务标准,加强服务监管等方面再加力度,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