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
为全面掌握全省“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工作和12项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对“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和12项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报告(2000字左右,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经验和亮点、问题及建议各占三分之一篇幅),并填写《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统计表》和《“一人一策”制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于5月4日前将市(州)、县(市、区)报告、统计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省卫生计生委。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指导方案》(甘卫发〔2018〕98号)落实情况。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返贫人员的健康扶贫“一人一策”制定情况。
2.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管理“一人一策”帮扶措施制定情况。
3. 省级支援“两州一县”和12个市对口支援18个深度贫困县医院分院挂牌情况。
(二)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12项重点业务工作实施方案(甘卫发〔2018〕66号)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各地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先看病、后付费”情况。是否向符合分级诊疗规定的患者收取住院押金。
2.“一站式”结报在市、县医院是否设置了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结算窗口,是否安排人员接待报销。
3.医保经办机构是否按总额预付政策向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预拨了60%医保基金,拨付方式是什么。
4.有重点专科、薄弱学科建设任务的县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5.健康扶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取消收支两条线”,将百分之多少的医疗服务收入纳入绩效考核发放,个人最高绩效收入多少元;全县有多少名村医,已为多少名村医购买了社会保险。
7.其他工作安排进展情况。
二、“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措施自查要点
1.各地建立“省(市)级专家+县级专家+乡级医生+村医的“1+1+1+1”签约服务团队情况;团队入户见人定策情况;建立患者管理微信群情况,是否做到了“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各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入户调查”APP信息是否全面对应衔接,是否清楚掌握每县的“一人一策”总户数、覆盖人口、疾病分类、医疗费用报销及因病负债情况等信息。在摸底中存在病种界定不准确,个别信息有错漏等情况,在“一人一策”制定帮扶措施时,修正,完善信息内容,提高准确度等情况。
3.各地制定帮扶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个性化,重大疾病或疑难杂症是否是省上或市上专家上门入户见人后制定,省(市)、县、乡、村级签约团队各自的责任是否明确,所定措施和服务质量考核机制是否建立。
4.“送医上门”机制中村医、乡镇卫生院医生多长时间入户一次,每次入户是否与县级、省(市)级专家进行了微信互动,省(市)级、县级专家是否给予指导意见。
5.“送人就医”机制中乡镇卫生院、村委会、村医是否确定了每个村的“送人就医”责任人、怎么送;乡镇卫生院救护车是否得到充分利用,成为“送人就医”的主要转运工具;对责任人和救护车的补偿是如何解决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三、自查要求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要将健康扶贫“一人一策”帮扶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加以推进,采取超常规措施落实“送医上门”、“送人就医”健康扶贫制度和12项重点工作任务,自查既要总结经验、发现亮点,更要查找存在的问题,不回避问题,不护短,坚决杜绝报送不实进展和数据,确保省上准确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在下阶段加以推进。
省卫生计生委将对全省“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和12项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暗访督查,对暗访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数据不实、标准不高、管理粗放,干部不作为、不尽责等问题,将通报当地党委、政府,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1.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调查统计表
2.“一人一策”制定情况统计表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审计与督导处 赵明
联系电话:0931-8465190;13919912127
传 真:0931-4818080
邮 箱:43571570@qq.com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